碳普惠项目如何管理?

2025-7-10 09:44 来源: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碳普惠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依据本市碳普惠一级方法学开发并经审核予以登记的项目为一类项目。依据本市碳普惠二级方法学开发的项目为二类项目,依据本市碳普惠一级方法学开发但未申请项目登记或未完成登记的项目参照二类项目管理。

  一类项目可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项目登记。具体流程包括:(1)登记申请。项目开发方通过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项目登记申请。申请登记的一类项目应当具备真实性和唯一性,并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实施。申请登记的项目应当未纳入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不得重复申报任何其他自愿减排机制和碳普惠机制。项目登记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登记申请函、项目设计文件、组织实施方案和真实性承诺等文件。(2)技术审核与公示。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3)组织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登记工作,完成登记的项目成为一类项目。

  一类项目开发方应当按照项目设计文件负责其运营、监测、报告以及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手段开展项目监测,并与本市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全过程管理。

  二类项目无需进行项目登记,项目开发方可向碳普惠相关管理服务平台主动申请公开项目信息,提交公开申请函、项目设计文件、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数据质量管理规定、真实性承诺等申请材料。市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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