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碳专项主要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
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等方向,支持内容包括:一是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
电力、
钢铁、
有色、
建材、
石化、
化工、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供热、算力等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降碳改造。二是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支持食品、烟草、纺织、
造纸、印染等行业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城乡居民采用地热能、生物质能供暖;三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和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支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退役设备再制造;支持以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和能源化利用;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生产应用推广;支持“以竹代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品生产应用推广。四是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支持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支持零碳园区、零碳
运输走廊实现近零碳目标的供能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工艺降碳改造等项目;支持绿色甲醇和可持续
航空燃料生产项目;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建设。五是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
碳排放计量、统计、核算、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包括碳排放数据管理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因子库、碳排放计量体系等。该方向仅支持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项目应纳入国家层面规划或方案,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实施。六是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重大事项需安排支持的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