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中国的态度和行动发生了哪些变化?
李俊峰:从1992年到2023年,中国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成长为高收入水平的发展中国家,即将迈入发达国家行列。这30年,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
问题上的态度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2年到2009年,按照联合国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们不承担、不承诺
减排责任。
第二个阶段从2009年开始,当时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发布了联合声明,美国承诺到2020年比2005年减排17%,中国承诺到2020年GDP的
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这个时候我们的减排还属于自愿减排,只是我们承诺了减排。其他发展中国家参照中国的减排目标,也做出了一些自愿减排承诺。2020年,中国GDP的碳强度下降了48%,超额完成目标。
第三阶段从2015年达成《巴黎协定》开始算,中国以及所有国家都有减排义务。如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要实现
碳中和,只是实现的时间不同。
中国在这三个阶段里的
政策措施是前后连贯的,先是于1998年施行了《节约能源法》,实行退耕还林政策,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好了基础工作。2005年,中国制定了《可再生能源法》,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发展;2006年提出双控,即控制能源强度和能源总量,目标是2010年比2005年能源强度下降20%左右。2009年提出,到2020年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2014年提出2030年左右实现二氧化
碳排放达峰,并尽早达峰。这些政策为我们2020年承诺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