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异同?
李俊峰: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排放了大量温室气体,同时积累了大量财富,掌握了大量科学技术,有高超的教育水平和研究能力,所以它们有能力应对气候变化,有能力
减排。发展中国家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三无人才,几乎不可能自主实现减排。
于是,《气候公约》要求发达国家承担三个责任:一是率先减排,先把自己的作业做完;二是有研发可持续的低排放技术,推动全球走低排放道路;三是对发展中国家提供额外的减排资金和技术援助。减排资金之所以被称为额外援助,是因为联合国在1972年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发达国家必须拿出GDP(国内生产总值)的1%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实现全球共同富裕。
2009年,在哥本哈根的气候大会上,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提出:要每年动员1000亿美元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减排。1000亿美元的提法,就成了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减排援助的资金额度。到2022年,发达国家已经募集到800多亿美元,但与承诺额度还有差距。
在发达国家承担上述三个责任之后,在不影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发展中国家可自愿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