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文细则发布

2014-12-6 23:04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如何构建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平台
       二、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平台
  
      (一)林业生态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为重点的山区绿化,以农田林网、村庄绿化为重点的平原绿化,以省界接壤通道、接壤镇村为重点的门户绿化,以路边、水边、河道为重点的通道绿化,统筹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扩绿提质,连线成片,整县推进,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创建林业生态示范县。力争到2020年,全省50%的县(市、区)达到林业生态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

   (二)绿色示范乡村建设。将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与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四化”同步示范乡镇、“三万”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绿色示范乡村创建。加强乡村生态资源和生态文化保护。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及零星闲置地的绿化美化,营造通村道路两侧绿色长廊,河渠池塘旁边滨水风光,让森林入村、绕路、依水、围田。群众身边增绿,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力争到2020年,全省60%以上村达到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标准。
  
     (三)林业生态文化建设。举办生态文化论坛,弘扬生态文化。开展关注森林活动,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森林城市。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丰富生态文化载体,提升生态文化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大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生态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社区。大力培育生态文化先进典范,引导人们崇尚生态文明,传承建设生态文明。

 (四)绿色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增加绿色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保护和扩大生态产品生产空间,提升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扩大森林面积,保护和恢复湿地,增强湿地蓄水调洪和净水贮碳能力,加强水源地植被和湿地修复,增加水量,保障水质,维护淡水资源安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物种安全。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打造宜居城镇。
  
       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增强林业碳汇功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能源,促进清洁能源发展。加快推进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审定、核查和交易步伐,促进碳汇林业发展。

  (五)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大力推进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工程、长江防护林、林业血防林、外资造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力争每年完成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人工造林8万公顷以上。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建设和维护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加强石漠化治理、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地、森林和湿地生态修复。恢复与重建受到破坏的矿区生态系统。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花卉苗木等绿色富民产业,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良性互动,竞进提质。
  
    (六)湿地生态功能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大力实施退耕还湿、退鱼还湿等湿地恢复工程,扩大湿地面积,恢复湿地功能。积极申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积极争取湿地生态补偿、退耕还湿、以奖代补示范县湿地项目,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力争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有效缓解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退化趋势。
  
       严格执行《湖北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加强湿地保护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湿地保护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制度。认真履行《湿地公约》,全面深化湿地保护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野生动物拯救和保护,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加强野生动物救护与疫源疫病防控。加大自然保护区新建力度,扩大保护区的面积。力争到2020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新增面积458万公顷,总面积不低于149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8%。
  
     (八)森林生态资源管护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湖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实行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侵占林地等破坏林地资源的行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林地红线。
  
       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加强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效益。开展监测评估,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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