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CCER《管理办法》对比分析及应把握好的四组关系

2023-7-10 11:07 来源: 重咨碳管家 |作者: 李强

对存量减排项目和减排量处理方式的变化


      与2012年版本不同,《办法》未提及既有已批准、已注册的CDM项目和已经备案的ccer项目的处置方式,仅规定对在2017年3月14日前已经备案的减排量予以登记。尤其是对于已经备案的项目(可分为2012年6月13日前开工和之后开工两种),2020年9月12日以后产生的减排量如何处理,《办法》尚未明确。加之《办法》对方法学制定也有较大调整,对于存量的不符合《办法》规定和最新方法学要求的项目和未登记的减排量大概率不再接受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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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应把握好的四组关系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推动众多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行业通过市场机制获得减排经济回报,提高项目的收益率。但CCER项目实施主体、咨询机构和交易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应把握好以下四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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