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基金
自《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以来,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带动下,世界范围内的
碳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市场的交易规模稳步扩张,
碳市场的交易参与主体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种类也更加丰富。近年来,
碳基金的规模随着碳达峰
碳中和概念的兴起和碳市场的繁荣而快速增长,同时也有其自己独特的发展趋势。
国际成熟碳基金的发展经验表明,早期碳基金以公共基金为主,此后逐渐出现公私合营基金,至后期主要以私营基金为主。碳基金的主要形式有:公共基金,由政府承担所有出资。国际碳市场典型的公共基金有芬兰碳基金、英国碳基金、奥地利碳基金、瑞典
CDM/JI项目基金等。公私混合基金,由政府和私有企业按比例共同出资。这是国际碳市场上碳基金最常见的一种资金募集方式。公私混合基金中典型的代表是世界银行参与设立的碳基金,此外还有意大利碳基金、德国KFW、日本碳基金等。私募资金,如Merzbach夹层碳基金、气候变化资本碳基金I和II等。
进入本世纪以来,低碳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运行和投资活动的大趋势之一,已经有较多的与低碳有关的基金发起或者运行。表3列示了我国有代表性的几个碳基金的基本情况:
此外,在各国气候变化
政策推动下,责任投资的理念不断推广,根据明晟指数发布的《2021年全球机构投资者调查》,在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美元的机构投资者中,近三分之一表示未来气候风险是对影响机构投资决策最重要的因素。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能力与行动、积极履行减碳义务的行动,成为有效提升ESG评级及资本市场绿色投资的竞争领域。
世界各国也在积极研究制定创新型金融手段,开发新的模式和合作伙伴关系,利用传统金融活动者的角色转变及其各自的优势来扩大对气候友好型基础设施的投资。运用担保、信用增级、货币对冲等工具,降低不同参与者参与气候友好型项目的投资风险;研究包括民间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内的混合融资模型,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大气候友好型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