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安国俊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梅德文系
北京绿色交易所总经理、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陈泽南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金融系硕士研究生。
本文刊登于《南方金融》2022年第2期
◆气候投融资鼓励引导更多的责任投资流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是实现“十四五”期间全面绿色转型和实现“3060”碳达峰、
碳中和的目标的重要推力。本文结合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国际经验,从发展
政策、气候基金、气候信贷、气候保险、气候债券、
碳基金等方面对气候投融资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国内发展的现状,从加强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绿色财政、可持续金融、转型金融等协调发展等角度,对我国气候投融资实践提出建议。
摘要:气候投融资鼓励引导更多的责任投资流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是实现“十四五”期间全面绿色转型和实现“3060”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的重要推力。本文结合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国际经验,从发展政策、气候基金、气候信贷、气候保险、气候债券、碳基金等方面对气候投融资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国内发展的现状,从加强气候投融资与绿色金融、绿色财政、可持续金融、转型金融等协调发展等角度,对我国气候投融资实践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的政策体系与协调机制;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三是统筹推进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和筛选指标体系;四是建立丰富多层次的绿色投资者体系;五是积极推动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投资落地;六是发挥碳中和基金等绿色投资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七是完善气候投融资工具、出台双碳目标的激励及配套政策;八是积极开展碳
市场金融创新实践;九是完善气候投融资试点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协同配合;十是搭建气候投融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
关键词:双碳目标;应对气候变化;气候金融;绿色金融;碳中和
2021年可以称之为“双碳目标行动方案制定年”,中央政府明确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1+N”政策体系,而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则是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推动力。如何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全面绿色转型,在“双碳”目标指引下,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如何发挥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对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支持作用,发展
碳金融,推进气候投融资工具的创新,如何完善绿色金融与绿色财政等宏观政策协调机制,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绿色低碳城市、乡村振兴等重点方向的金融支持,包括将试点地区作为双碳发展路线图的重要平台予以多元化支持,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