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联合国气候峰会于当地时间9月23日晚在纽约闭幕。会后发表的文件称,气候变化是当代决定性的问题,遏制气候变化已刻不容缓,必须采取大胆行动以减少碳排放。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闭幕式上特别呼吁国际社会落实在气候峰会上所作承诺,奋起应对气候挑战。
当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已是全球共识,但实际上人类对气候变化的认识由来已久。日前,历史新闻网(History News Network)刊登了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历史学教授杰里米·L.卡拉东纳(Jeremy L. Caradonna)的文章《气候变化似乎是一个现代关注点,其实不然》(Awareness of Climate ChangeSeems Like a Modern Preoccupation. It Isn't.)。作者在文中提出,早在18世纪,人们就已经认识到了人类对气候的影响及作用。
《论法的精神》蕴含与气候相关的理论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撰写的《论法的精神》是众所周知的启蒙运动时期的著作。该著作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但卡拉东纳提出,该书中有一点未得到人们充分的了解和认识,那就是孟德斯鸠所提出的与气候相关的理论。
孟德斯鸠坚信,气候不仅影响国家的法政文化,还影响其形式构成,引导政府形态和性质的深层次原则与“各个国家的气候、土壤的质量,所处位置和面积息息相关”。孟德斯鸠还在解释世界法律与政治制度时常常回归到气候这一“关键要素”。他指出,在很多方面,地理环境决定人们的气质性格,人们的气质性格又决定他们采用何种法律和政治制度,一个国家需用法律来抵消特定气候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这些与气候相关的解释一部分是由亚里士多德对气候的观点(即世界被分为三大气候带,寒带、温带、热带,人类只能在温带良好地工作运行)派生而出,然而,孟德斯鸠对气候与人类之间关系的强调在本质上是新的观点,并激发了人们对天气模型、气温、微气候等方面的极大兴趣。一直到现在,气候变化越来越多地被提上议事日程,人们已经习惯性地思考气候对人类身心以及土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