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能源与新能源的关系
能源转型是实现“双碳”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的经济高度依赖煤炭、石油等传统化石能源,导致我国
碳排放量居高不下。然而经济的高速发展又离不开能源的大规模消耗和稳定供给,这就要求我国尽快实现煤炭的科学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更为清洁的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逐步降低甚至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实现“双碳”不是简单地去化石能源,而是“多能互补”。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化石能源的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短期内,新能源的经济性、稳定性和便利性还不能比拟化石能源。目前已形成的共识是,实现“双碳”目标是一个新能源逐步取代化石能源的过程,新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地位变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新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起补充作用,占比接近30%,至少需要十年;第二阶段,起替代作用,占比接近50%,至少需要二十年;第三阶段,起主体作用,占比提高至80%左右,至少还需要十年。
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构建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优化共存的现代能源体系。一方面,面向未来合理开发化石能源,通过颠覆性技术等手段,加快科学产能支撑科技攻关,构建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转化与利用体系。另一方面,以新能源科技创新为抓手,大力开展光、风、地热、生物质、潮汐等可再生能源和安全高效储能技术的研发、示范与应用,逐步扩大新能源消费量,提升新能源总量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