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提出加强绿色金融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企业(项目)库、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绿色金融监管系统的建设,整合
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环保等监管信息,将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保违法违规记录等环境和社会风险信息与征信体系连接,为金融机构、相关企业、
认证和评级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
排交所正积极开展深圳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深圳绿色企业(项目)库,积极引入国内外绿色资金和气候资金,以碳债券、
碳基金、绿色基金等形成支持国内碳达峰、
碳中和相关技术转型和升级,探索开展碳资产和绿色资产境内和跨境交易,以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