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如何绘制“双碳”路线图?

2021-6-17 12:27 来源: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作者: 邵超峰

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双碳”目标任务高度一致


“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先后两批次批准广东深圳山西太原、广西桂林以及河北承德、湖南郴州、云南临沧6个城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分别围绕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城市群水源涵养功能区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利用与重金属污染防治、边疆多民族欠发达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等目标定位开展示范区建设。

创新示范区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其目标任务、战略定位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高度一致,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确定的目标7(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和目标13(气候行动)是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核心目标,也是全球气候变化谈判的关键点,是衡量创新示范区规划和发展定位能否实现的重要标尺。创新示范区以破解可持续发展瓶颈问题为抓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社会经济循环化、低碳化、绿色化和高质量发展,这些措施与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路径完全一致。

能源、经济、社会、环境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系统,亟待统筹安全与发展、当下与长远、自强与开放,以整体性、系统性的视角落实“双碳”目标,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格局下,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意味着中国能源体系以及社会经济运行方式的深刻变革,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带来了战略机遇期。碳达峰的深层次问题是能源问题,要求非化石能源高比例发展,加快建设以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

“双碳”目标的实现,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更是经济增长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持续脱钩的过程。我国一直在寻求摆脱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2020年中国化石能源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高达85%左右,人均碳排放量比世界平均水平高46%,产业调整、资产重组、低碳发展面临艰巨挑战,同时也将诞生新的发展机会。

据权威数据显示,到2030年低碳领域的就业人数可达到6300万人,全国低碳产业的投资有望达到23万亿元,对GDP的贡献率将超过16%。为此,创新示范区应提前布局,主动出击,抓住历史机遇,加速低碳领域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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