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PE/VC的绿色标准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洗绿”是绿色金融体系需要防范的一个重要风险。所谓“洗绿”,是指企业以投资绿色项目为名,取得绿色融资(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债券和绿色基金的投资),但实际上却从事非绿(如污染性、高碳)项目的投资。对各类绿色金融产品,都需要防范洗绿风险。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领域,有关监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绿色标准、环境效益计算方法和环境效益披露标准[24]。但是,在PE/VC领域,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绿色PE/VC的界定标准,也没有对所投项目的环境效益和披露要求。
我们建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参考科技部关于绿色技术的支持目录和发改委牵头发布的《绿色产业目录》(2019年),编制和落实《绿色PE/VC基金界定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有效防范在绿色产业和绿色技术投资领域的“洗绿”风险。对信息披露要求的设计应该参考TCFD小组的建议(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绿色PE/VC基金定期披露基金管理的ESG信息,包括公司治理、绿色化战略目标和
政策、环境与气候风险管理,以及绿色资金的实际用途和绿色项目所取得的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