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及外资设立绿色科技孵化器和产业园
我国已经设立了上万个科技孵化器,但专注绿色技术的孵化器和产业园还很少。我们建议,应该鼓励在有条件的由地方政府、社会资本和外资设立绿色技术创新孵化器和产业园,探索使用各种绿色金融工具吸引国际资本和先进绿色技术,支持绿色技术成果转化。绿色技术创新孵化器和产业园应该为绿色技术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和税收、租金等优惠
政策,吸引国际资本和技术,并争取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企业。
作为一个绿色科技孵化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有一个孵化绿色企业进驻的物理空间;有一个健全的软服务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信息、融资、担保、
市场营销和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服务,特别是要有评估、
认证绿色项目的
第三方服务机构;有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产品开发、项目管理、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经验的孵化器管理队伍,要有专业人士提供“创业辅导”。绿色科技产业园可以作为孵化器的延申,为进入成长期的绿色技术企业的产业化提供更大的场地和营销、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