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前景及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分析

2020-3-9 13:54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杨荇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展望


(一)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

2013年以来,中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地碳交易试点先后启动交易。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七省市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6亿吨,累计成交额接近25亿元,市场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放大。

1.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特点

(1)从覆盖范围来看,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覆盖范围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7个试点地区,总共纳入企业总数2000余家,其中,深圳除了635家控排企业和197家建筑物外,还对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开放,吸纳了各类会员约500户,使会员总量达到1302户。作为工业大省(市),广东、天津和湖北首批纳入单位主要以工业企业为主,纳入排放门槛相对较高。上海由于既有工业企业,也有为数不少的非工业排放源,因此差异化地设置了两个纳入门槛。

与国际比较,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覆盖范围的设计和确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初期只考虑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第二,同时纳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所谓间接排放,是指在消费端根据其所利用的电力或热力所计算的排放量,即在排放的下游同时进行管控。第三,纳入对象是法人而不是排放设施。第四,部分碳排放交易试点地区的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

(2)从配额分配来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初期配额分配以免费为主。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和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第一年分给控排单位的初始配额完全免费,只有广东在初始分配中考虑了有偿分配,控排企业需要有偿购买的配额比例为3%。深圳允许进行配额拍卖,但还未明确具体实施方式和时间表。湖北虽然进行配额拍卖,不过该拍卖不是用于配额分配,而是用于价格发现。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免费分配方法以历史排放法为主,同时灵活采用历史强度法和行业基准线法。中国碳交易试点的配额分配也有自身创新点。第一,引入历史强度法分配免费配额;第二,利用实际产量而非历史产量计算免费配额数量,以兼顾减排和经济发展;第三,广东有偿分配的创新,即要求企业先按规定购满一定额度的配额,才能获得免费配额;第四,深圳博弈分配的创新;第五,上海在免费配额的设计中考虑了先期减排配额的创新。

(3)从抵消机制来看,各碳交易试点均引入中国本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抵消机制。即允许控排单位在完成配额清缴义务的过程中,使用一定数量的CCER抵扣其部分排放量。各地对CCER的使用比例从5%到10%不等,本地化要求各不相同。根据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的配额规模,这五个试点合计CCER最大年均需求量约在0.64亿吨左右。

(4)从MRV和履约的规定来看,所有试点的碳排放核查报告的提交截至日期均为4月底,而履约截至日期均在5月底至6月底期间。中国MRV规定的设计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只有部分地区引入碳排放监测计划;第二,部分试点除了报送碳排放数据外,还需要报送生产活动数据;第三,核查机构的委托方规定大同小异;第四,核查费用将逐渐转由企业承担。

针对MRV和履约违规的处罚规定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罚款的额度取决于立法的形式。如果碳交易试点通过人大立法,则试点地区对违规的处罚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碳交易试点立法为地方政府规章,则需要受到地方行政处罚上限的限制。第二,部分试点地区设计了除罚款之外的约束方式,包括纳入信用记录、控制新项目审批、取消财政支持、纳入国企绩效评估等。

(二)中国碳交易市场前景展望

随着七个碳市场试点的顺利推进,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据我们调研,全国碳市场建设大致将分为三个阶段(见图4):

图4 全国统一碳市场推进进程展望

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2014-2016年),这一阶段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关键时期,主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检验标准。

第二阶段是全国碳交易市场的正式启动阶段(2017-2019年),这一阶段将全面启动涉及碳市场要素的工作。首批可能由电力、有色建材化工造纸航空等6个行业,年排放量2.6万亿吨规模以上的企业构成。碳市场排放量可能涉及30-40亿吨。如果仅考虑现货,交易额预计可达12-80亿吨。如果进一步考虑期货,交易量将大幅增加,交易金额预计达到600-4000亿元。四类行业将受益于全国碳排放市场启动:一是已进行环保节能设备改造控排企业;二是提供节能环保服务的技术公司;三是已提前布局碳排放相关领域的企业;四是提供碳捕捉服务或碳汇(造林)的企业。

第三阶段(2020年之后),全国碳市场将进入“高速运转模式”。碳市场将承担温室气体减排最核心的作用,包括准入门槛下降、企业数量几何级增加、配额分配进一步收紧等。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扩大碳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实现更大幅度的温室气体排放;二是保持碳价的稳定上升趋势,刺激低碳技术的投资与应用;三是形成国内碳价格,保证未来我国在国际碳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从搭建步骤来看,未来全国统一碳市场将依据从局部到区域、从区域到全国;从高碳到低碳、从企业到个人,逐步实现社会全覆盖;从减排到碳汇,碳金融产品从产业链两端同时做的思路推进。具体的推进路径可能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方式相结合。即:自下而上,通过区域连接逐步的扩大至全国,在全国仍保留7个左右的核心交易所;自上而下,通过中央顶层设计统一安排,按照“五统一”原则,即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资金结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监管管理,使全国的环境产权交易更加高效和规范,实现环境资源产权在全国的优化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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