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后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

2019-1-23 13:26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下一步在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和监管方面有何举措?



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答:为确保环评资质取消后,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生态环境部将加快制定有关管理文件,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新近印发了《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对过渡期的相关要求作出暂行规定。主要是明确停止执行原有的资质管理办法,依法不再受理资质申请和办理资质审查相关事项;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人员在技术能力方面的要求,对“脱钩改制”单位明确不走“回头路”,暂由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明确原有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原则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并对环评文件编制过程进行了规范。

二是按照法律规定,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能力建设指南、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编制质量,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力度,在日常考核基础上,辅以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定期对全国审批的报告书(表)开展复核,强化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靶向监管,对发现的违规单位和人员实施严管重罚。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落实信用管理要求,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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