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绿色金融的可选措施
我们相信,如果能够有效克服上述五大障碍,就能在全球范围推动绿色金融的较快发展。我们认识到,许多发展绿色金融的选项,包括发展绿色金融产品、风险分析工具和管理方法,将主要依靠金融机构的创新。不过,G20、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也可以在强化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提供更强的
政策信号和完善绿色金融相关定义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在我们看来,这些努力将为全球发展绿色金融提供有利的环境。
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在总结各国经验和
市场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主要可选措施,为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创造有利环境:
第一,提供战略性政策信号与框架:在绿色投资战略框架方面,各国政府可向投资者提供更加清晰的环境和经济政策信号,包括如何具体实施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议》的设想。
第二,推广绿色金融自愿原则: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与私人部门可共同制定、完善和实施可持续银行业、负责任投资和其他绿色金融领域的自愿原则,并评估执行这些原则的进展。
第三,扩大能力建设学习网络:G20与各国政府可推动扩大和强化包括IFC倡导的可持续银行网络(SBN)、联合国责任投资准则(PRI)在内的国际能力建设平台和相关国内机构的作用。这些扩展后的能力建设平台可以覆盖更多的国家和金融机构。
第四,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对有兴趣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国家、国际组织、开发银行和专业市场机构,可在数据收集、知识共享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这些支持可包括与私人部门共同制定绿色债券指引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培育绿色债券
认证的能力。开发银行也可考虑通过担任基石投资者和进行示范发行来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五,开展国际合作,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政府和市场主体可通过双边合作来推动绿色债券跨境投资。在合作中,市场参与方可研究设计共同认可的绿色债券投资协议。
第六,推动环境与金融风险
问题的交流:G20和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可通过支持交流和对话,推动私人部门和研究机构探讨环境风险问题,包括金融领域如何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及管理的各种方法等。
第七,完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测度:基于G20和其他国家的经验,G20和各国政府可推动研究绿色金融指标体系及相关定义,并分析绿色金融对经济和其他领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