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证券制度建设的相关国际经验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的可持续金融体系项目的研究表明,资本市场与环境保护之间具有密切关系:一是上市公司在环境方面的不良表现会降低客户盈利能力,增加其债务风险;二是环境事件(如原油泄露、
化工厂水体污染、爆炸等)可能对资本市场产生巨大影响,在短时间内冲击上市公司的股票及其
衍生品价格;三是上市公司通过
节能降耗可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四是资本市场的相关者,包括上市公司股东、所在地方政府和社区、客户、雇员对公司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二)建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近年来随着全球环境
问题凸显,发达国家不同程度的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
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将信息披露要求纳入法律
法规规范,对上市公司实施强制环境信息披露。通过立法或者制定监管标准,规范上市公司年报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要求上市公司公开环境绩效报告。二是允许选择自愿披露标准和框架,即由非政府组织制定和完善信息披露标准。这些组织包括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碳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和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等。这些标准大量提供了比强制信息披露要求更加详尽的信息披露规则,包括披露形式、主题以及详尽的绩效指标。
境外成熟资本市场推行强制信息披露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综合竞争力,同时认识到对资源的有效利用、风险管理和绿色金融创新对国家长期竞争战略的重要性。欧盟在1992年发表《走向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认为会计必须将环境信息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包含于相关决策信息当中。1993年3月欧盟通过并发布了环境管理与审计体系(EMAS)。2014年12月份,欧盟修改了审计指导原则,要求员工人数多于500人的企业在审计报告中披露ESG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1993 年开始要求上市公司从环境会计的角度对自身的环境表现提供实质性报告,这是首次在证券市场上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提供与环境有关的报告。2014年美国上市公司中有近百家公司提交了110份关于应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挑战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气候变化、供应链问题和水资源相关风险等。
世界各主要证券交易所积极实施企业教育计划,引进相关发展指数,并设置了可持续发展和ESG披露标准作为公司上市的先决条件。其中一些交易所将可持续报告视为企业长期盈利性的重要因素,这些交易所包括伦敦证券交易所、巴西证券期货交易所、
香港交易所等。
绿色环境信息披露的标准体系在各国际组织的长期探索和实践中逐步得到了完善。世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WBCSD)在1992年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了“生态效率”的概念,要求企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兼顾生态系统的平衡,并于2000年6月正式公布了全球第一套生态效率指标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9年11月颁布了ISO14031标准(环境绩效评估标准)。由非政府组织制定的信息披露标准,例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碳披露标准委员会(CDSB)、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等等提供了比政府法律法规要求更加详尽的信息披露规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信息披露报告所需要的披露形式、主题以及详细的绩效指标。
(三)发展绿色证券指数和指数投资基金
20世纪90年代,各类绿色证券指数相继推出,使更多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开始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有价值的投资将带来长期良好的投资回报,而绿色指数正是指引价值投资方向的有效参考工具。绿色指数选取出来的在社会责任方面表现良好的企业,未来能产生较高的投资回报。具有良好社会责任表现的企业,更加关注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保证了较低投资风险和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跟踪该类指数的资产投资通常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收益。目前境外绿色证券指数主要分为三类,社会责任ESG指数[1]、环境生态指数以及环保产业指数。2015年上半年绿色指数投资的总资产规模超过49亿美元。
(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
绿色债券是将收益专款专用于绿色项目的债券。该债券可以由公司实体、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开发银行发行,并由机构投资者或散户投资者购买。绿色债券能够用较低的融资成本为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资金来源,并减少期限错配的风险。2008年世界银行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绿色债券。目前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以及一些主权国家(如英国、印度、加拿大、冰岛)政府纷纷加入发行绿色债券的行列。在国际市场中,绿色债券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绿色金融产品,其融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的特征与绿色金融领域的投资项目相匹配,因此受到投资者和项目融资者的青睐。目前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发行量已从2013年的110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近400亿美元,预计到2015年总发行量将达到1000亿美元。目前大多数发行的绿色债券属于资产挂钩型,而非资产抵押型,这意味着债券收益与绿色资产挂钩,债券投资者只对发行实体享有追索权。随着市场日趋成熟,直接由绿色资产的收益支持的绿色资产抵押债券正在出现。
各国政府一般通过两种方式鼓励绿色债券市场。一是制定减少绿色债券投资项目风险的
政策和监管框架,包括绿色信贷具体细则到长期价格机制;二是利用政策红利提供发行规模、流动性以及投资者必要的风险回报,例如提供去风险化的工具(如损失准备金和担保)。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对许多规模较小的绿色项目进行汇总,使其达到债券市场所需的规模,其中暂持融通是促成规模化的一种有效工具。政府需要为此类暂持融通发行的债券提供直接的信用增级来达到绿色债券的交易量。例如将很多小规模的区域性绿色贷款捆绑在一起做资产抵押债券,使其达到资本市场所需的必要规模。资产抵押债券的信用增级对达到投资者所需的风险收益是必要的。
(五)发展绿色风险投资基金
绿色风险投资基金是将资金引导至不具备上市资格的中小绿色项目的金融工具,多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其投资对象是蕴藏较大市场风险的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环境友好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基金在指导所投资企业尽快成熟并取得上市资格后,可通过在证券市场转让股权而获得资金增值,以继续投向其他绿色风险项目。绿色风险投资基金契合了绿色发展项目高风险的特征,无需风险企业的资产抵押担保,是一种以高资本收益降低外部性的金融工具。
(六)应用赤道原则发展绿色信贷的启示
2003年6月花旗集团、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与西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世界银行的环境保护标准与国际金融公司的社会责任方针建立了一套赤道原则。赤道原则是金融机构自愿采纳的一套对大型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认定、评估和管理的指南。银行研究融资时,对项目是否遵循赤道原则进行确认,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银行同时拒绝对不遵守该原则的项目融资。赤道原则有助于促使企业认识到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以及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目前有7%的国际金融机构在新兴市场国家采纳赤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