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公司如何怎么申请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的流程条件有哪些?

2015-12-16 10:02 来源: 能谱网

节能服务公司申请国家财政资金需要注意的事项


  七、需要注意的事项
  
  2011年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755号)对2010年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审查发现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存在10个方面的问题:1、节能量计算不正确,部分项目节能量明显偏大,个别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2、节能量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节能量在100吨标准煤以下,或1万吨标准煤以上;3、合同签订时间不符合要求;4、改造内容不属于支持范围。部分项目如煤炭储运扬尘覆盖技术、搬迁改造、瓦斯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等不属于支持范围;5、项目未在项目实施地申报,而是在节能服务公司所在地申报;6、部分项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比例不足70%;7、财政奖励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偏高,部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甚至高于项目总投资;8、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明显不合理。个别项目每节约一吨标准煤投资达3.5万元,有的甚至达6万元,与一般节能改造2000-5000元/吨标准煤的投资强度相比,明显偏高,节能服务公司根本无法收回投资;9、项目信息不全。有的项目没有填报项目名称、改造内容、节能量等;10、部分项目与中央财政节能技改项目重复。这些问题值得节能服务公司在申请财政奖励时注意。
  
  综合上述内容,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财政奖励资金,既要满足申请主体的要求,具体实施的项目也要具体的项目要求。实体的要求满足后,还要考虑程序上的要求,即要明确申请项目所在地具体负责资金申报的主管部门及申报文件的详细要求,避免因程序问题延误资金申报事宜。
12345678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