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碳市场金融监管策略的评论
2011年国家发改委宣布建立7个
碳排放交易试点市场,为了确保
碳市场的有效和安全运行,我国碳市场已建立起初步的金融风险法律规制体系。全国性主要
法规或
政策性文件有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我国各
碳交易试点地方均有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规则制度,主要包括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碳排放交易所具体制定的交易规则及其他配套规则。这些法规、规则包括了对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减排和交易两大环节的监管。在交易这一环节,除了“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中原则性规定主管机关对碳市场负监管责任之外,我国目前主要的监管规则都集中在碳排放交易所制定的规则体系中,这其中包括基本的交易规则和配套实施细则(会员管理规则、风险控制规则、违规行为处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