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是控制人为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其中主要是能源消费的二氧化
碳排放。我国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在相当长时间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仍会持续增加。因此我国着力提高单位能耗和单位二氧化碳排放的经济产出效益,“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都制定并实施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及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约束性指标,并将其分解到各个省市,强化
节能减碳的目标责任制。2014年与2005年相比,我国单位GDP能耗已下降29.9%,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3.8%,而同期世界平均水平基本没有下降,发达国家平均下降幅度也仅为15%左右,我国取得的成效得到世界公认。“十三五”继续保持这种下降态势,我国可超额完成对外承诺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上限。
减缓能源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一是大力节能,提高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建立低碳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降低GDP的能源强度;二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降低能源消费的二氧化
碳强度。上述两个因素的叠加,可使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较快下降。在减缓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也将有效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常规污染物的排放,具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安全和民众福祉的协同效应。因此也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着力点。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将有力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极大地促进节能和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投资,使之成为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领域,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增就业机会,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