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环保逆淘汰”乱象
落后产能淘汰不到位,影响污染防治整体效果显现
“十二五”以来,我国
水泥、
玻璃、
陶瓷、
冶金、
钢铁等非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部分地方“两高”行业企业新增产能仍在无序增长,且个别地方落实“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相对迟缓,导致这些行业产能过剩加重产业脱困负担,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程也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重点任务之一,淘汰落后产能在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的同时,还可有力地倒逼诸多“两高”行业转型升级。“两高”行业落后产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强度往往远大于加装环保设施的先进产能,如若任其长期存在,将使得达标产能项目的大气治理成效大打折扣,进而影响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效果的显现。
骆建华说:“在很多行业,企业因为提高环保水平而导致成本增加,产品竞争力下降。相反,环保做得不好的企业,反而在
市场竞争中占便宜,我们称之为‘环保逆淘汰’。要实现公平竞争,就必须要求大家都做好环保,不能谁做谁吃亏。”
《建议》指出,要在有效激励的基础上,再辅以更为严厉的地区排名考核等倒逼机制、更为全面的在线监测监督机制、绿色产品
认证及强制采购机制,方可实现全国范围内有效的从严执法,打破工业污染治理中“环保逆淘汰”的产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