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承诺形式、基准年和目标年选择
温室气体
减排承诺形式多样是目前已提交INDC文件的一个重要特征。现有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相对于基准年的绝对量减排、相对于基准情景(Business as usual, BAU)的绝对量减排、强度减排和排放峰值年4种方式,其中欧盟、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主要发达国家都采用了固定基准年绝对量减排目标的形式,墨西哥、加蓬、摩洛哥、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吉布提、安道尔、韩国、阿尔及利亚、刚果采用了相对“基准情景”(BAU)绝对减排的形式,中国、新加坡和墨西哥则采用了
碳强度减排的目标形式。
此外,一些缔约方还承诺了峰值年目标,如墨西哥承诺将于2026年底前
碳排放量达到峰值,中国和新加坡则提出将在2030年左右排放达峰。
目标年和基准年选择也不尽相同。除了美国和加蓬选择2025年作为目标年,其他缔约方均以2030年作为目标年。就基准年而言,大多数缔约方选择1990年或2005年,墨西哥、日本选择2013年作为基准年,加蓬则将2000年作为基准年。
此外,一些国家还提出了2050年远期目标,例如欧盟提出2050年比1990年减排80%~95%,美国提出2050年减排80%或者更多,瑞士提出2050年比1990年减排70%~85%,挪威提出2050年实现碳中性,墨西哥提出2050年比2000年减排5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