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主贡献(INDC)是在2013年华沙气候变化大会上提出的“自下而上”
减排承诺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各国须在2015年10月前提交各自INDC文件。截至9月8日,共有57个缔约方提交了INDC,中国于6月30日提交了INDC。
哪些国家提交了INDC?
截至9月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网站上共提交了31份INDC文件,涉及57个缔约方(其中欧盟的INDC在3月6日由其轮值主席国拉脱维亚提交),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估算,已提交INDC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占全球的59%。
从国家分布看,提交INDC的附件一国家(主要指发达国家)共有38个,即欧盟(28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新西兰、日本、澳大利亚、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摩纳哥;先后提交INDC的非附件一国家共有19个,包括安道尔、加蓬、埃塞俄比亚、摩洛哥、墨西哥、塞尔维亚、中国、韩国、新加坡、马歇尔群岛、肯尼亚、马其顿、贝宁、吉布提、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刚果民主共和国、多米尼加、阿尔及利亚和哥伦比亚。截至目前,印度、巴西、南非等其他基础四国成员国尚未提交。
从文件本身来看,各缔约方已提交的INDC文件篇幅长短不一。篇幅最短的是附件一国家阵营中的冰岛和俄罗斯,不足3页。比较而言,非附件一国家提交的INDC文件篇幅更长,最长的当属中国,长达20页,这在某种意义上也体现了中国对于气候变化谈判和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