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碳市场的配额分配方法以及相应的计算公式和方法
四、配额分配方法
2015年度企业配额分配主要采用基准线法和历史排放法。
(一)基准线法
电力行业的燃煤燃气纯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水泥行业的普通水泥熟料生产和粉磨、
钢铁行业长流程企业使用基准线法分配配额,先按2014年产量发放预配额,再按2015年生产情况对产量进行修正后核定最终的配额,并对预发配额进行多退少补。
计算公式为:1.控排企业预发配额=2014年实际产量×基准值×年度下降系数核定配额=预发配额×产量修正因子2.新建项目企业配额=设计产能×基准值
(二)历史排放法电力行业的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使用煤矸石、油页岩等燃料)、水泥行业的矿山开采、微粉粉磨和特种水泥(白水泥等)生产、钢铁行业短流程企业和其它钢铁企业以及
石化行业企业使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
计算公式为:
1.控排企业配额=历史平均
碳排放量×年度下降系数2.新建项目企业配额=Σ(预计各能源品种的年综合消费量×各能源品种相应
的碳排放折算系数)控排企业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新建项目企业按历史排放法折算碳排放的各能源品种取值范围与控排企业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