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工业碳服务机构(第一批)的通知

2026-9-22 09:45 来源: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开征集工业碳服务机构(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湖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湘工信节能〔2022〕592号),充实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专业支撑力量,搭建企业与碳服务机构供需对接平台,规范碳管理基础服务、数智化能碳管理技术服务,助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根据《湖南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暂行)》《湖南省零碳工厂建设方案(暂行)》等有关工作安排和湖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碳服务指南》(标准号:DB43/ T3620-2026,可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自行下载)明确工业碳服务产品分类,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业碳服务机构,建立湖南省工业碳服务机构资源库,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服务产品

(一)碳管理基础服务产品: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建设、碳计量、碳监测、碳核算、碳披露;

(二)数智化能碳管理技术服务产品: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搭建和管理、能碳人工智能与数字孪生技术开发与应用。

应征机构根据自身技术服务实力和服务成功案例,自愿、如实应征上述服务产品(服务产品数量不限)。

二、应征机构条件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拥有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省外机构须在湘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常驻服务人员,建立本地化快速响应机制;

(二)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违法等行政处罚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业团队(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团队主要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熟悉工业行业工艺流程、温室气体核算相关标准、规范;

(四)每个应征服务产品提供3个成功案例;不能客观提供成功案例的,机构应征的服务产品意愿不予考虑;

(五)熟悉国家和湖南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在湖南省内具备稳定的服务保障能力;

(六)坚持客观公正、诚信执业,以往规范开展工业碳服务,没有虚假报告、违规收费等行为。

三、征集工作步骤

(一)提交资料。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应征原则,提交相关资料,填写《湖南省工业碳服务应征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并附相应佐证材料(营业执照、专业人员资质、代表性业绩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详见附件3)。

(二)审查入库。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提交的应征资料按照征集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后,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机构,后纳入工业碳服务机构资源库并向全省发布,便于湖南省工业企业查询和依法依规进行商业服务对接。

(三)动态管理。资源库实施动态更新,定期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服务的机构,及时移出资源库。

四、征集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入库仅作为服务推荐名录,不具备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效力。

(二)入库机构将纳入全省工业温室气体管理体系建设、碳计量、碳监测、碳核算、碳披露,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搭建和管理、能碳人工智能与数字孪生技术开发与应用等工作支撑单位,供全省工业企业进行自愿供需对接。

(三)应征服务机构对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入库资格。

五、资料寄送要求

(一)应征资料装订和寄送要求:A4正反两面胶印,白色封面,盖骑缝章。应征纸质资料1份,寄送指定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邮编:410004);应征资料PDF电子版及可编辑文档同步发送指定邮箱(865633264@qq.com);

(二)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7:30;

(三)征集工作联系人:彭司强(电话:0731-88955306)。

附件: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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