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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五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明确:五年完成生态建设任务1.57亿亩以上
为推进自治区林业和草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印发。
《规划》提出,聚焦聚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提质兴业利民,以防沙治沙为主攻方向,全面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系统解决草原过牧
问题,不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要素保障,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内蒙古。
《规划》明确,内蒙古将重点从构建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水平、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深化林草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林草支撑保障、加强组织实施等六个方面发力,到2030年,“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取得决定性胜利,黄河“几字弯”攻坚区系统治理效果显著,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区沙地得到根本治理,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区沙漠南侵东扩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林草湿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林草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林草产业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根据《规划》,“十五五”时期,内蒙古将坚决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完成生态建设任务1.57亿亩以上;系统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生态修复,推进大兴安岭森林生态保育工程,实施嫩江上游水源地保护治理等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完成建设任务400万亩以上;巩固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以乡村绿化美化为抓手,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协同改善,支持10个重点旗县(市、区)、500个重点嘎查村开展绿化美化建设,巩固提升1000个重点绿化嘎查村、建设300个精品绿化嘎查村。
在全面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水平方面,内蒙古将通过强化林草湿资源保护、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系统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繁育、提升林草灾害防控能力等举措,到2030年,森林面积达到3.82亿亩,基本草原面积稳定在7.31亿亩,湿地面积稳定在7200万亩。有序开展贺兰山、巴丹
吉林等国家公园创建,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实施,落实分级管理和分区管控,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区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1.59%。推动草原治理从“管畜为主”向“管草为先、草畜统筹”转变,科学核定适宜载畜能力,精准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厉打击违规放牧行为,全区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稳定在10%以下,草原质量稳步提升。
此外,内蒙古还将做强做优林草产业与加快发展林草
碳汇,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重点通过加快壮大林产业、做大做强草产业、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加强品牌
市场培育、培育消费应用新场景等措施,到2030年,森林食物供给能力达到170万吨,各类饲草供给能力达到7800万吨以上,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600亿元。以打造“北方绿碳”碳汇品牌为引领,实施固碳增汇、价值实现和试点示范三大行动,推进
ccer项目开发,完善计量监测体系,引导企业、个人营造
碳中和林,深化“碳汇+”机制,开拓碳汇产品应用场景,多元化实现碳汇价值,到2030年全区森林草原湿地碳储量达到110亿吨以上,年碳汇量稳定在1.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