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百年风云,混业分业数番轮回。随着国内利率
市场化的推进和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越来越感受到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的压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融资渠道的拓宽使得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更加多样化,面对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本文简称“银行系投行”)正迎来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
银行系投行的前世今生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直接融资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利润空间被不断蚕食,在这一背景之下,商业银行逐渐意识到了开展投行业务的必要性,只有参与其中,才能在未来竞争中不被市场淘汰。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在2000年之后,受监管
政策影响,最初银行系投行大多通过控股模式曲线进入投行领域。建行通过设立中金、中行通过设立中银国际、工行通过设立工商东亚,中信、光大通过金融控股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在获取集团投行牌照的同时,商业银行开始逐步拓展品牌类投行业务,纷纷设立投资银行部,以投行品牌带动对公业务转型。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目的不仅仅是通过控股公司进入上市承销等传统投行领域,更重要的是要促进商业银行体系内投行业务与信贷等传统业务的互动发展,以投行理念引领商行业务,通过组合创新和交叉销售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整体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综合服务,实现客户综合贡献度的最大化,在此基础上做大做强投行业务,使其成为推动银行收益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在投行理念不断深入和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的过程中,银行系投行经过三个阶段发展已在资本市场站稳脚跟。银行系投行发展第一阶段的特征是“商行带动投行”,银行系投行依托于信贷资源、理财资金等商行优势,在商行业务中探索顾问类业务市场;第二阶段中,银行系投行立足“投融资+顾问”模式开辟了自身的市场空间,形成了“商投互动”的业务格局;随着投行理念不断深入,商行正在进入对公业务投行化的新阶段,投行对商行业务的引领作用日趋显现。以工商银行为例,2002年工商银行率先设立投资银行部,经过十多年的实践,逐步建立了包括并购重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债券承销、银团贷款、财务顾问等在内的较完整的产品体系,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投行业务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