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议定书》的国际履约协议催生了国际“碳交易”市场
1. 《京都议定书》的国际履约协议催生了国际“碳交易”市场。 1997 年在日本京都通过的世界上以法律约束力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是引发低碳经济理念形成的触点, 也是催生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动因。《京都议定书》成功之处在于: 一是规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即综合历史和发展水平等因素, 发达国家应首先承担二氧化碳
减排的责任, 而发展中国家暂时不承担减排责任。二是明确全球温室气体的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总量在2008—2012 年( 第一个承诺期) , 在1990 年的基准上至少减少5.2%。三是架构了二氧化
碳减排的国际合作机制, 即温室气体减排“三机制”: 联合履行( Joint Implemented, JI)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和“碳减排”贸易( Emission Trade, ET) 。三种域外减排和减排额交易, 使发达国家可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取得“碳减排”的抵销额, 以低成本获得“碳减排”配额, 缓解发达国家的减排压力, 以履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碳减排的国际履约协议直接推动了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
《京都议定书》的另一个成果还表现在它把温室气体减排形式化地归结为二氧化碳减排
问题,让温室气体
排放权形式化地归结为二氧化
碳排放权问题。它让“碳排放”有了可测算、可折算、可视化的标准, 让二氧化碳减排配额交易( 简称“碳交易”) 变成了现实的国际碳交易市场”。它鼓励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低碳能源技术和碳减排技术, 从而获得碳减排配额, 以实现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和承诺, 获得“双赢”效果。2005 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实行, 欧盟的“碳交易市场”开
始启动交易, 在短短两年內, 众多欧洲的公司开始参与碳交易, 迄今为止, 二氧化碳欧洲交易价格,从每吨7 欧元涨到现在的21 欧元( 中国CO2 商务网, 2008) 。据专家预测, 发达国家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 项目方式低偿的减排义务, 将给全球的碳交易带来巨大的市场。预计在2008—2012 年这5 年的时间内每年碳减排量为7 亿—13 亿吨。因此, 全球“碳交易”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140 亿—650 亿美元。由此可见, 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有利于遏制气候暖化, 而且经济上也是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