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顺利开局,环保先行要求更高
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京津冀协同发展正式开局。京津冀协同发展,环保要先行已经成为共识和必然要求。5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将
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沧州6个城市划为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也是做好这一地区环保工作的治本之策。必须突出重点,将京津冀尤其是核心区城市作为一个整体,瞄准煤炭减量、散煤替代、企业达标排放、重点行业治理、压减过剩产能、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机动车船污染控制、油品升级、面源污染控制、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进一步提高督查的敏锐性和有效性。
经济形势复杂提供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今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第一季度全国GDP同比增长7.0%。在华北地区,除天津市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外,
河南和
内蒙古增速与全国持平,北京、
河北均未达到7%,
山西更是以2.5%的增速垫底。
经济下行之际,也是优化产业结构的好时机。但同时,地方政府也面临稳定、就业、税收等严峻形势,“保增长”的压力巨大,可能会有意无意放松环保要求。复杂的经济形势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要求督查工作必须具备宏观视野,讲究策略,把握分寸,保持定力,稳中发力,有所作为,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更好地协调地方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新环保法实施年活动明确了相关要求,需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环境保护法》实施取得重大进展,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并进行了部署安排。
实施年活动明确了督政和查办恶意排污等重点任务,对督查工作寄予了期望,提出了有关要求。如何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部党组的决策部署,通过创造性地开展督查,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实施,进一步促进地方健全党委政府统筹领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环境监管新机制,使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这是督查中心的当务之急,也是督查转型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