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立法和政策的数量5年翻一番

2015-6-6 02:11 来源: 水晶碳投

各国气候立法和政策达804项

研究涉及99个国家(欧盟作为整体,视为一个独立实体),其中包括33个发达国家和66个发展中国家,上述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占到全球总排放的93%,温室气体排放排名全球前50的国家中的46个国家被纳入研究。

鉴于气候法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报告并没有对气候法规进行明确的定义,但将气候法规分为立法法案(legislative acts)和行政性法律文件(executive instruments),前者由议会或相似的立法机关通过,后者则由政府、总统或相似的行政机构通过或颁布。

和2013年相比,2014年各国气候法规的出台速度有所放缓。在纳入研究的99个国家中共有34个国家通过46项法律和政策,而2013年,55个国家出台了82项法律和政策。

截止到2014年末,全球共出台804项气候立法和政策,与2009年的426项相比,数量几乎翻一番。和1997相比更是取得长足的进步,1997年仅有54项。

值得注意的是,本报告仅包括气候法规的数量和内容,而不涉及气候法规的有效性。

报告认为不同的气候法规的重要性也不同。其中,框架性立法(framework legislation)在推动气候政策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2014年,保加利亚、智利、中国、丹麦、欧盟、德国、莫桑比克、斯洛伐克颁布了框架性立法。

框架性立法是指可以作为气候变化政策综合性、统一性基础的法律或具有相似地位的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减缓或适应(或两者兼具)的不同方面。

然而,在各国气候立法不断推进的同时,2014年,个别国家也出现了一些气候立法的倒退,澳大利亚废除碳税和清洁能源法案,西班牙调整了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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