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过剩 不审批产能过剩产业
《重点工作》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区市不得审批
钢铁、
水泥、电解铝、平板
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在此基础上,
北京市再压减水泥产能150万吨,关停国华、石景山两大燃煤电厂;
河北省化解粗钢产能500万吨、生铁500万吨、水泥600万吨、平板玻璃300万重量箱,淘汰
电力行业落后产能70万千瓦;
山东省钢铁产能压缩1000万吨以上,总量控制在5000万吨以内。
据悉,环境保护部出台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标准,各省区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调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清单,启动实施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其中北京市开展
石化、汽车制造等领域污染治理,
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35万吨;天津市完成万达轮胎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润滑油滨海分公司、大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20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对标治理,同时重点做好中石化天津分公司、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中石油大港石化分公司、蓝星石化有限公司天津石油
化工厂等6家企业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5万吨;河北省、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全面完成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修复,并积极推进制药、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