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消费 到2017年削减燃煤8300万吨
《重点工作》要求,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大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力度。依照国家发改委《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
山东省将按照到2017年比2012年煤炭消费量减少8300万吨的总体目标,严格制订并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充分利用神华等央企在燃煤电厂治理技术、优质煤供应等方面的优势,加快区域燃煤治理步伐。
区域内
电力行业要严格控制新建燃煤机组耗煤量和污染排放水平,加快实施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
各省区市加快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积极采用高效环保燃煤机组替代城镇供热小锅炉,对无法淘汰的燃煤锅炉,加大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控制散煤面源污染治理,严格限制劣质煤在区域内销售和使用。北京市、天津市以及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等京津冀核心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散煤污染治理力度,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低硫优质煤替代劣质散煤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