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 京津冀基本淘汰黄标车
《重点工作》明确,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到2015年年底,京津冀区域内基本淘汰黄标车,其中
北京市已全部淘汰黄标车;
山西省、
内蒙古自治区和
山东省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加快油品质量和新车标准升级。2015年年底,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山东省四省市统一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天津市年内执行新车国五标准,河北省、山东省尽快执行新车国五标准。北京市等大城市强化重型柴油车治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15年年底,实现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两万辆;推进配套设施建设,充换电站总数达到112座,充电桩总数达1.96万个。
在城市
交通管理方面,《重点工作》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北京大七环高速公路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和人均公共交通设施拥有水平,加强城市步行与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此外,六省区市还将建立并逐步完善机动车排放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发布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方案》,加强区域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和环保异地违法信息共享,利用京津冀地区国家权威的机动车排放实验室,开展新车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抽查,严厉打击制售环保不达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