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在“十四五”期间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在全国碳
市场建设中,该省累计有101家重点排放单位参与交易,总成交量达6428.97万吨,总成交额高达42.49亿元。通过创新“初审、复审、专家验收”核查模式和高标准数据审核,黑龙江省发电行业企业连续三年实现100%配额清缴,履约率位居全国前列。在自愿
减排市场方面,该省积极推动林业
碳汇项目,其中大兴安岭漠河林业局生态林造林碳汇项目成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启后首个成功登记的造林碳汇项目。此外,黑龙江省推荐的大庆市和哈尔滨市的绿色低碳案例成功入选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向全球推广,展示了该省在低碳发展领域的实践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