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加快立法方能杜绝乱象
对于如何规范土壤修复行业?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处张旭辉说,
市场乱象的最主要原因是缺乏立法。土壤环境保护法至今尚未出台,土壤修复机制还没建立起来,这些都不利于土壤修复市场的培育。
专家查阅资料发现,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同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明显滞后。相关规定零星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不同法律法规中,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则和有威慑力的责任追究条款。
采访中,不少技术人员告诉笔者,目前土壤修复方面的很多技术标准都没有,哪些需要修复,哪些不需要修复,修复到什么值,按照什么技术程序,都没有明确的依据。
“目前规范、标准都不够完善,企业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尚未建立,有的企业感觉门槛很低,就趁乱杀出来,赚个盆满钵满。”陈能场认为,杜绝目前土壤修复行业的乱象,还应该从法律的角度治理。
此外,在监管方面,环保部门可以设置准入门槛,依据相关企业的硬条件、工程业绩等颁发资质,取得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事相关土壤修复工作,以此来规范企业的行为。
针对不同的修复技术,进一步完善污染土壤修复效果的评价体系,也是杜绝乱象的另一剂药方。谷庆宝提出,鉴于城市污染场地土壤、矿山污染土壤和耕地污染土壤在风险暴露途径和直接保护目标受体等方面存在差异,建议分别建立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的城市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体系,以保护水源和生态环境为目标的矿山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体系,以及以保护农产品安全和土壤生态系统为目标的耕地土壤修复效果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大力支持研发和运用土壤修复创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