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国家发改委确定北京等七个试点开展碳交易,目前全国七省市碳交易试点均已启动,多数试点已完成了从配额分配到清缴履约的全过程。国家层面来看,国家发改委已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一步将在巩固和深化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制定总量设计和配额分配办法,推动出台更高层级的碳交易管理条例,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奠定基础。
2014年底,北京与承德率先启动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完成了全国首单跨区域
碳汇项目交易。跨区碳交易探索作为碳交易试点地区自下而上的碳
市场培育工作,为全国
碳市场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与周边省市碳交易市场的链接,一方面有助于非试点地区参与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为我国碳市场的国际链接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