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1 23:12 来源: 碳排放交易网
重庆碳交易特点:
碳交易启动日期 | 2014年6月19日 |
总体减排目标 | 2015年的单位GDP排放量比2010年降低17%。 |
碳排放总量 | 未知 |
纳入碳交易的碳排放总量 | 1.25亿吨左右 |
碳交易覆盖量 | 未知 |
碳交易范围 | 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 |
纳入门槛 | 2015年前,将2008—2012年任一年度排放量达到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工业企业纳入配额管理。 |
纳入企业数量 | 242 |
要求报告碳排放量的企业 | 未知 |
ccer使用限制 | 2015年前,每个履约期内CCER使用数量不得超过审定排放量的8%,减排项目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后投入运行(碳汇项目不受此限),且属于以下类型之一: 1. 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 2. 清洁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 3. 碳汇; 4. 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减排。 |
配额分配 | 总量控制以配额管理单位既有产能2008—2012年最高年度排放量之和作为基准配额总量,2015年前,按逐年下降4.13%确定年度配额总量控制上限,2015年后根据国家下达的碳排放下降目标确定。 |
碳排放报告提交日期 | 2月20日前 |
核查报告提交日期 | 未知 |
履约日期 | 配额管理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20日前通过登记簿提交与审定排放量相当的配额(含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下同)。2015年前分两期履约,2015年6月20日前履行第一期;2016年6月20日前履行第二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