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引用的交通行业碳排放数据,2010年国际航海和内河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约占全球交通总排放的11.17%,排放量约为1990年的2.86倍(2010年全球交通排放约为1990年的2.5倍)。对于与航空碳排放量与增长速度相差无几,排放特征也较类似的航海业极有可能成为欧盟碳交易体系下一个纳入行业。与欧盟将航空纳入碳交易时产生的争端同样类似,多数国家反对仓促开展航海碳交易或将本国船只纳入欧盟碳交易体系。
自欧盟2011年起提出对交通行业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控制,并对航海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设为到2050年相对2005年水平下降40%,这一目标主要控制对象是各航线与船队。欧盟一贯在碳
市场建设中步伐较快,在法律中规定,对航海
MRV的报告期将从2018年1月1日启动,对航运MVR机制的启动将成为航运参与碳交易履约的前奏。
国际航海组织(IMO)作为全球最主要的航海行业组织,于2000年与2009年公布过2次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研究报告。在2009年的报告中,IMO指出2007年全球航运CO2排放约占全球排放的3.3%,是航海排放中最主要的温室气体。到2050年,如不采取相应措施,国际航运排放相对2007年将增长2到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