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思路

2015-2-4 22:22 来源: 《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第1期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基础


  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基础 

  为探索和积累经验,2011年11月我们组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试点省市带动下,浙江等十多个非试点省(区)和城市也先期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2014年我们按照中央改革办部署,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顶层设计。随着相关工作的有序展开,目前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础已初步具备。

  一是实践基础。各试点省市扎实开展大量基础工作,利用较短时间建立起交易制度体系。到2014年6月,7个试点省市全部相继启动交易,共纳入排放企业和单位1919家,配额总量合计约12亿吨。截至2014年10月底,7个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约1375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5. 2亿元。试点省市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顺利完成,配额清缴率均在96%以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二是数据基础。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统计局下发《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试点省市出台了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选择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有关企业开展了碳排放盘查。国家层面已完成14个重点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即将作为国家标准颁布,其余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也在抓紧编制。

  三是政策基础。加强法制建设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前提。2014年中央改革办明确将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作为重点改革任务。各个试点省市采取了出台地方人大立法、政府令等不同的方式、分不同的阶段解决立法河题,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制建设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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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tanjiaoyicom 2015-2-7 14:54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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