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行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2024-4-28 10:45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4月23日在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出台的《江苏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进行解读。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常新风称,《办法》填补了江苏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空白,在江苏现有水环境区域补偿的基础上,将补偿范围由地表水拓展至海域,根据沿海各设区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由省对设区市正向补偿或者由设区市对省反向补偿。

  点评:该办法填补了江苏省在海洋生态补偿方面的政策空白,是对现有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的重要补充。根据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实施正向或反向补偿,这种灵活的补偿机制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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