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厚植美丽中国建设的绿色底色

2024-3-19 14:45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作者: 久泰平

  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指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意见》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制度建设的新探索。多年以来,我们在生态环境保护上面重点针对不同的生态系统,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建设,比如,主体功能区明确了我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范围和格局,但是也要看到,生态系统是非常复杂多样化的。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针对我们国家生态环境的特点,以及在不同地域的分布,通过新的技术手段,通过新的理念去实施更加精细化的管理,真正更好地从源头上去防止生态系统方面的一些脆弱性问题的产生。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需要坚持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同时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以系统观念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强调从全局看待问题,全面识别问题及各类关系;在处理问题时,要尊重事物本身的客观规律与运行方式,动态关联各部分之间的协同关系。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需要统分结合联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持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市级落地的原则,完善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统筹开展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在组织领导上,坚持党的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文件,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在工作实施上,强化部门联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相关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由此可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味着各地守护生态环境肩上的责任更重,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各地当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新起点,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建立从问题识别到解决方案的分区分类管控策略,集成应用各种管理和技术手段,建立“绿色标尺”,强化生态环境管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子孙后代留下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厚植美丽中国建设的绿色底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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