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清洁发展机制的影响力
(二)清洁发展机制的影响力
尽管中国占据了全球签发CER的半壁江山,但放在国际碳
市场的大版图中看,中国所占的份额还不足1%。这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
CDM不是国际
碳市场的主流,市场容量和辐射效应都很有限。
第一,CDM是基于项目的交易,难以构成一个成熟的、流动性充足的市场化体系。
项目交易属于企业的个体行为,交易成本较高,市场流动性差,不具有更广泛的经济辐射力和影响力。与次相比,配额交易是国际排放交易体系的真正主力,2009年
碳配额市场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占到了全球碳市场总计的84.6%和85.5%。
第二,CDM是由国外制定规则的游戏,中国的话语权有限。
首先EB和CDM都是国际机构,目前的
方法学也是以国外开发为主,因此不具备本土化的特点,不利于促进和推出本土适用技术。更关键的是,CDM是发达国家个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交易机制,我国只有CDM的供给方,没有本土方买方,因此我国的CDM市场是一个初级市场;而没有本土的二级市场,对于CER价格的议价能力就受到很大的限制,在项目开发和CER 供给上更是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的需求左右。例如我国目前有很多大水电项目,但由于欧盟及其他一些国家的负面偏好很难获得注册或出售CER。
第三,从实践来看,CDM并未对我国企业投资与开发低碳技术产生根本性影响。
CDM交易对我国企业投资与开发低碳技术的激励不够充分,这表现在CDM交易中技术转让与开发部分很少出现。这其中有国外买方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没有合理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国内碳价,企业对于
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失去了重要的参照物,也就难以衡量和比较应用不通低碳技术与获得温室气体减排收益之间的关系,阻碍了低碳技术的商业化和再投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