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存在的问题及风险
(一)清洁发展机制的风险
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
(1)注册风险。2008年有9%的
CDM项目在申请注册时,被否决或撤回;14%的项目申请注册时,被要求复审;45%的项目注册后被要求修订。中国被拒的
CDM项目已达75个,约占被拒项目总数的42%;中国被拒的CDM项目基本上都是风电、水电和工业余热发电项目。这是由于EB对项目的审查越来越严格,对流程环节的任何纰漏都可能导致注册的失败,特别是对额外性的要求,导致众多项目被否决。一般项目被拒,项目前期申报投入的上百万元就会损失掉。根据统计显示,CDM项目的平均注册率为36.4%(目前注册项目除以所有提交联合国的CDM项目),中国CDM项目平均注册率为37.0%(注册项目除以获得批准函的项目),意味着大部分项目要么面临着注册失败的风险,要么将处于冗长的注册等待期。
(2)未来前景风险。清洁发展机制在2012年之后《京都议定书》第二阶段的前途和地位一直不确定,主要发达国家的态度给CDM的前景蒙上了一层阴云:美国国会提出的气候法案草案并不自动承认CDM项目;欧盟表示从EU ETS第三个阶段开始,只允许使用来自最不发达国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的CER作为EUA的抵销,其他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必须与欧盟协商签订双边协议后才可向欧盟出口基于能效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
减排信用;近日,日本政府和国内主要行业团体纷纷公开表示反对续约《京都议定书》,这意味着作为主要需求国的日本可能也将不再购买CER。
(3)减排效果风险。由于技术本身达不到减排目标,或者由于计算失误、监测困难、基准线变动、不可抗力等因素而达不到减排的效果。截至2010年12月13日,联合国已经签发的CER数量为476762324吨,而这些签发的项目之前估算的减排量总计是523562341CO2e,也就是说,实际签发率约为91%。
(4)周期过长的风险。正常的程序之外,CER的签发过程无疑过于拖沓,EB的官僚主义和DOE数目偏少是主要原因。周期过长,一方面导致交易成本提高,买卖双方的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在注册签发的进程中经济环境可能发生较大变化,使得业主风险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