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广东——拍
广东是唯一一个将拍卖作为配额分配方式的试点。从2013年12月到2014年12月共举行了9次广东
碳配额拍卖,累计拍卖配额1382万吨(2013年配额1112万吨、2014年配额270万吨),获得拍卖收入7.4亿元(2013年配额收入6.7亿元、2014年配额收入0.7亿元)。
广东两年的配额拍卖方案进行了明显的调整,第二年配额拍卖一方面不再要求控排企业强制参与,另一方面允许投资机构参与竞拍,同时还在拍卖底价大幅下调的情况下设计了阶梯底价的创新设计。两年两种截然不同的拍卖规则的设计,体现出试点探索的价值,不管效果好坏、不同拍卖设计对于市场和体系的影响将成为试点期间重要的经验教训。
另外,广东2014年将配额拍卖收入的利用作为
碳市场建设的重要课题,考虑利用配额拍卖收入设立低碳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控排企业开展
节能减碳工作,推动低碳产业发展。低碳发展基金最快可能在2015年上半年开始运转。
配额拍卖对于碳市场来说有双重效益,一方面直接体现
碳排放权的有价性,比免费分配方法更能促进减碳工作的开展且更具公平性,另一方面拍卖收入的循环使用能够撬动更多的资金进入减碳领域。未来,配额拍卖将是国家碳市场长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广东在配额拍卖的规则和流程设计以及拍卖收入使用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对于国家碳市场相关
政策制定具有较强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