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运行和改进,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制度逐步完善
经过多年的运行和改进,欧盟的碳排放交易制度逐步完善,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市场体系不断健全。目前,已经形成了覆盖场内、场外、现货和衍生品等在内的多层次市场及产品体系。目前,欧盟已经形成了伦敦能源经纪协会、欧盟气候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法国Bluenext交易所、荷兰Climex交易所、法国Powernext电力交易所、北欧电力交易所和奥地利能源交易所等8个交易中心。其中,法国Powernext电力交易所、奥地利能源交易所以现货交易为主,欧盟气候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法国Bluenext交易所、荷兰Climex交易所则以EUA(配额交易的交易单位)和CER(清洁发展机制交易单位)的远期合约、期货期权合约交易为主。
创新碳融资服务。为此,欧盟设立了
碳基金,以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碳基金在鼓励低碳技术研发、支持能源高效利用和有效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具有特殊功效,有利于优化各方资源配置,促进在世界范围内共同培育低碳经济。
欧盟成员国由政府推动设立了多只国别碳基金,如英国碳基金、荷兰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荷兰欧洲碳基金、意大利碳基金、丹麦碳基金和西班牙碳基金等。基金采取政府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形式上与独立企业的营运方式类似。政府不干预碳基金公司的经费开支、投资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具体经营业务。通过设立碳基金,投资于低碳经济、
节能减排领域,实现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
此外,欧盟商业银行不断进行
碳金融创新,支持低碳经济发展。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在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是国际金融业自愿遵守的重要运行机制,在国际金融市场项目融资时,赤道原则依然被广泛应用,并得到多数跨国金融机构的承认,成为国际金融机构共同遵守的行业惯例和行为准则。瑞士银行、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巴莱克银行、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承认赤道原则,实行信贷业务环境风险评估,加大对低碳经济和低碳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而对于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则减少或拒绝提供贷款。
此外,欧洲的商业银行还不断进行低碳理财产品和发行低
碳信用卡等业务创新。德意志银行推出挂钩“德银气候保护基金”和挂钩“德银DWS环境气候变化基金”的理财产品。荷兰合作银行发行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信用卡,银行通过购买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减排量,抵偿以该信用卡进行的各项消费为基础计算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