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2014-10-12 22:33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二)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1、实施区域、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十二五”期间必须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将每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内。对电力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畜禽养殖等行业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制定实施广东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核管理办法,把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保试运行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各地负责审批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项目,必须按季度上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加强对减排重点工程和项目的管理,建立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动态管理和调控预警机制。

       3、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要求,确定我省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建立能源消费目标分解指标体系。建立新上项目与能源消费增量挂钩机制,引导各地将能源消费增量指标主要用于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项目。对关系国计民生而当地增量指标不足的项目,探索建立能源消费指标市场交易机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试点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电煤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区。计划到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251万吨,其中2011年~2012年淘汰1776万吨左右,2013年淘汰691万吨左右,2014年淘汰406万吨,2015年淘汰384万吨。计划到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钢铁182.84万吨,其中2011年~2012年淘汰31.34万吨,2013年~2015年淘汰151.5万吨。计划到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造纸产能19.967万吨,其中2011年~2012年淘汰9.987万吨,2013年~2015年淘汰9.98万吨。计划到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印染产能17728万米,其中2011年~2012年淘汰6624万米,2013年淘汰1822万米,2014年淘汰8174万米,2015年淘汰1108万米。

       计划到2015年,全省淘汰落后制革产能81.3万标张,其中2011年~2012年淘汰73.3万标张,2013年~2014年淘汰4万标张,2015年淘汰4万标张。计划2012年淘汰落后玻璃产能280万重量箱,淘汰落后铅酸蓄电池产能71000KVAH/年。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和项目审批挂钩机制,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对不能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要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