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碳市场建设 推动碳金融发展——访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

2022-1-18 11:05 来源: 金融时报 |作者: 马梅若

您提到金融机构目前参与度较低。那么,在推动金融机构参与碳市场方面,您认为现阶段有哪些重点值得关注?


  蓝虹:金融业并非高排放行业,所以金融机构一般不会因为受排放限额约束而成为直接的市场交易主体。但其进入碳市场后,可以使得这个市场的活跃度更高,流动性更好,价格的信号机制能更好发挥作用,对整个经济体系和金融的影响也会更大,从而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减碳。

  在我看来,金融机构加入碳市场形成碳金融有三个层级。第一,绿色金融支持碳信用碳汇生产创新,支持具有减碳或者是增加碳汇的绿色项目,从而使碳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的其他部分形成联动效果,共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第二,碳金融基础交易工具创新,如碳信用和碳汇等碳原生交易产品的交易;第三,碳金融衍生交易工具创新,包括商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碳排放权的抵质押、碳期货、碳交易保险等。

  当前,虽然金融机构尚不能直接参与买卖交易碳排放配额的过程,但是围绕碳市场,金融机构也可以为相关行业提供一些相关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例如提供交易、结算、托管等各方面的服务。此外,金融机构也可以围绕参与碳排放权市场的企业,去开发碳资产金融服务产品,例如探索碳资产抵质押贷款,未来也可以开发基于碳资产的金融产品,比如碳资产证券化、碳资产挂钩的资管产品,逐步实现排放权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连接与协同发展。

  当然,金融机构在参与碳市场的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风险,这对金融机构自身风险管控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例如碳市场信用风险方面,国内缺乏信用评级体系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给市场准入标准设立、参与者身份识别、违约处置机制设立带来困难。现有的碳金融融资工具,例如碳配额质押融资,在质押物风险管理以及违约处置机制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完善空间,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要求较高。因此,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风险管控机制,提高对碳金融风险的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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