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应三管齐下 有效发挥数据中心集群化阶乘化降耗效应

2021-6-2 16:16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管齐下,加快建立全国一体化的数据中心集群降耗机制


按照《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要推动全国范围内数据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的基础设施一体化格局。当前,应当从三方面着力建立全国数据中心集群化、阶乘化降耗机制,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数字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数据中心单位GDP能耗评价体系。充分考虑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中心产业的传导溢出效应,综合考虑数据中心技术水平、投入产出比、下游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拉动能力等表现,将数据中心单位GDP能耗划分为三部分:(1)基础能耗。即数据中心产业自身单位产值的能耗指标;(2)直接产业能耗。即在未产生新能耗的前提下,数据中心自身产值叠加基于其运行的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数字产业化部分)单位产值的能耗指标,并明确属地归属关系;(3)间接产业能耗。即同样在未产生新能耗的前提下,前两者进一步叠加利用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后,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长和效率提升(产业数字化部分)单位产值的能耗指标。在具体应用中,可考虑建立专门统计体系和跨省间能耗情况统筹机制,将前两部分指标作为“必答题”,即区域数据中心能耗指标审批的关键依据;第三部分指标作为“附加题”,即政策制定和后评估的参考依据。

二是启动面向“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期的国土算力资源统筹和配套机制研究。结合“十四五”新技术发展需求,统筹谋划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将国土空间划分为算力资源富余区、平衡区、透支区、超载区,明确各区域数据中心建设强度,鼓励算力资源超载区向富裕区转移,特别是灾备存储类、后台分析类的算力需求调度到西部,实现“前店(东部)后厂(西部)”分工协作。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将数据中心建设纳入本地区“十四五”基础设施规划,提高地方对数据中心建设的正确认识,将数据中心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基础设施,推进城区和周边数据中心上云调度,城市城区范围主要发展5G、自动驾驶、智慧工厂等极低时延的数据处理,城市周边数据中心集群主要负责大规模数据的“云端”分析处理,推动数据中心像电力交通、网络等一样发挥对区域经济的拉动效应。建立省内集约统筹和省际互补交易相结合的能耗指标调度管理机制,针对数据中心建设特殊规律,以省为单位建立全省数据中心能耗指标共享统筹机制,优先支持省级大型或超大型数据中心集约建设,支持各市县数据中心云资源虚拟化主权管理,严禁各市县利用自有能耗指标新建小散数据中心。探索开展省级数据中心能耗指标交易和拍卖试点,鼓励西部地区将富余的能耗指标标价出售,实现数据中心能耗指标跨东中西区域调剂和算力供需有机对接,有效解决算力资源结构性失衡问题

三是加快推动数据中心产业绿色低碳有序发展。支持引导数据中心通过在自有场所建设自然冷源、数据中心余热回收利用、强化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新技术设计和应用标准规范,建立数据中心节能的硬指标,明确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PUE不超过1.3,倒逼节能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鼓励西部有条件的地区综合考虑清洁能源和电网布局选址就近建设数据中心,更多开发和利用水电、光伏发电和风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增加与数据中心行业相适应的可再生能源供给,减少碳排放,同时有效降低中西部地区弃风和弃光电量。加大数据中心立项、审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将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和“双控”目标挂钩,在数据中心节能审查环节增加对可再生能源使用情况的考察,健全能耗监测机制和技术体系,严控新建数据中心能耗。鼓励数据中心企业、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加强技术协同创新与合作,构建产学研用、上下游协同的绿色数据中心技术创新体系,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试点范围,支持更多数据中心企业购买绿色能源进行供电,推动形成绿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数据中心走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实现数据中心持续健康发展。(作者:于施洋 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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