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历史进程

2014-9-26 00:02 来源: 中国电力报 |作者: 杨鸿宾

  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目前我们不承担温室气体强制减排义务,但是我国政府仍高度重视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8月份在北京启动国家低碳省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这是近期我国政府运用市场手段逐步推进碳减排的重要举措。

  当前,承担低碳试点工作的主要省市为: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

  对碳交易的研究是势在必行的,目前,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是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在世界碳交易市场中具有示范作用。

  以排放配额为核心的交易体系

  EU-ETS属于限量和交易(Cap-and-Trade)计划。该计划对成员国设置排放限额,各国排放限额之和不超过《议定书》承诺的排量。排放配额的分配综合考虑成员国的历史排放、预测排放和排放标准等因素。

  按照欧盟规定,在每一个交易阶段开始之前,每个成员国应当按照Directive2003/87/EC附件Ⅲ的要求,把本国的排放控制总量及各排放实体分配的排放配额,以国家分配方案(NAP)的形式报给欧盟委员会。

  制定国家分配方案考虑的主要原则各国分配总量必须与《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相一致,必须考虑减排的技术潜力,以单位产品排放的平均值为基础;如果欧盟通过了关于二氧化碳排放的法规,必须予以考虑;对不同企业或产业一视同仁,不得歧视;必须包含有对新参加者的规定;必须考虑“提前行动”产业的贡献;“排放标杆”的制定必须采用最佳适用技术,以保障这些产业的权益;必须考虑能效技术的作用;制定分配计划前必须听取公众意见;必须列出所有参与分配的企业名单及其配额;必须包括竞争力变化情况的分析内容。

123下一页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